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稳外贸工作要求,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福建省商务厅会同福建省财政厅出台“单一窗口+出口信保”政策,对小微出口企业通过福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保费予以全额支持,对投保企业保单年度内向保险公司申请海外企业标准报告开展资信调查,由省级财政予以一定比例支持,企业免申即享。 支持对象 企业(被保险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在福建省内(不含厦门)依法注册登记。 2025年8月至2026年7月开展实际自营出口业务的小微出口企业(小微出口企业的界定以省商务厅、财政厅与有关保险公司约定为准)。 账证健全、依法纳税、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无安全生产不良记录,未在“信用中国(福建)”网站上查询到黑名单记录。 承保条件 单一买方/开证行最高赔偿限额: 15万美元(约合100万元人民币)。 赔偿比例: 80% 保单最高赔偿限额为年度保险费的60倍,若低于15万美元,按15万美元设定保单最高赔偿限额。 申报流程及联系方式 申报流程 全省统一采用线上操作模式,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投保操作,投保流程线上办理,投保申请截止时间为本年度11月30日。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可致电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详细咨询。 联系方式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 郑诗慧 0591-87808866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陈经理 0591-87092322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陈凌涵 0591-63321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