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福建自贸试验区再制造产品进口试点企业厦门柏科智造科技有限公司进口的6件再制造汽车变速箱零部件,在厦门自贸片区顺利完成通关。
这是福建自贸试验区 开展再制造产品进口试点以来 落地的首单业务 标志着这项试点工作正式完成 从制度设计到落地实践的关键突破 支持自贸试验区开展重点行业再制造产品进口,是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的重要举措。2023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国发〔2023〕9号),明确在包括福建在内的5个自贸试验区和海南自贸港率先推进重点行业再制造产品进口试点。
试点实施以来,福建自贸办牵头联合发改、工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以及福州、厦门、平潭片区管委会,率先完成试点方案制定并成功获得商务部批复,正式印发《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重点行业再制造产品进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试点进口再制造产品清单、企业清单和“一物一码”清单,理顺工作机制、部门职责和监管要求,为再制造产品进口顺利实施扫清了政策障碍。福州、厦门海关分别制定进口再制造产品检验监管工作方案。厦门片区积极引育试点企业,会同厦门海关靠前服务,为企业进口再制造产品提供全流程指导服务,让再制造产品进口“高效便捷、安全可控”。 厦门柏科智造负责人表示:对汽车维修企业和消费者而言,合规进口的再制造变速箱等零部件可实现资源循环利用,能有效降低车辆维修成本、减轻消费者负担,助力国内循环经济发展。 下一步,福建自贸试验区将指导各片区和试点企业持续优化再制造产品进口监管模式,逐步扩大进口产品范围与汽车零部件等再制造产品进口规模,为深化制度型开放、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贡献“自贸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