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出台《福州港口生产发展扶持政策(2026—2028年)》,明确三年期间每年安排1.5亿元专项资金,围绕提升港口联通效能、促进集装箱货源集聚、拓展港口腹地、巩固拓展对台主通道、打造滚装汽车出口通道五大方向推出15项具体奖励举措,全面推动“海上福州”建设和福州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发展。 本轮政策扶持力度空前,年度资金规模由上一轮的1亿元提升至1.5亿元,旨在全面激发港航市场活力,强化港口物流体系化支撑。 提升港口联通效能方面 将对巩固、加密及新增集装箱国际航线实行阶梯式奖励,其中新增外贸集装箱国际航线分远洋、近洋分别奖励最高800万元、500万元。 拓展港口腹地范围方面 将对集装箱吞吐量、外贸集装箱定制航线和加班船挂港及航运企业运量实行梯度奖励。 巩固拓展对台主通道方面 将新设加密现有台湾航线奖励,延续新增台湾航线奖励,持续扩大对台航运优势。 打造滚装汽车出口通道方面 将增设外贸滚装船挂靠奖励和滚装通道港站一体运营服务奖励,推动滚装船舶常态化挂靠江阴港区,加快打造江阴港区商品汽车滚装出口东南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