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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中院召开司法服务保障中印尼“两国双园”建设新闻发布会
2024-03-28 08:33:06 陈巧玲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原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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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福州中院供图

3月26日下午,福州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服务和保障中印尼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福州市侨联,市中印尼“两国双园”经贸对接小组,福州新区元洪功能区管委会,部分省、市政协委员,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教师代表,拓维印尼投资服务中心代表,企业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福州中院民四庭庭长余秋萍对《实施意见》的制定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和创新亮点进行了介绍。福州中院研究出台《实施意见》旨在全力打造“一带一路”新旗舰项目,助推“两国双园”新合作发展,争创“三融三地”新司法品牌,为中印尼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建设提供科学精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实施意见》共包含4个部分,20条具体条款。主要围绕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司法服务保障中印尼“两国双园”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以及坚持服务融入,推进机制融通,强化资源融合,打造中印尼“两国双园”能动司法主阵地、纠纷解决优选地、长效治理辐射地。

《实施意见》创新亮点在于推进“园区枫桥”机制建设,探索搭建园区涉诉纠纷“五位一体”多元化解平台,推进“一站式”涉印尼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建设,形成涉印尼司法服务整体合力。提供跨国商事行为指引,依托与华东政法大学、拓维印尼投资服务中心共建的“印度尼西亚法律查明研究中心”,为园区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提供行为指引。支持园区仲裁规范有序发展,探索开展涉印尼案件临时仲裁、依仲裁机构申请开具调查令,正确理解和适用《纽约公约》,提升仲裁司法审查质效。推进中印尼民商事司法协助。提升涉印尼诉讼服务便利化,开辟“三优先”绿色通道,实行涉印尼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建立司法研究的高端智库。构建跨域协作的先行窗口,主动对接自贸区管委会、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为中印尼“两国双厂”“两国一检”等探索及试点举措贡献司法智慧;主动对接漳州法院,共同打造全方位、多层次、强互补、多形式的“两国双园”多元保护格局。

会上,福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福州知识产权法庭庭长朱玲介绍了福州法院司法服务中印尼“两国双园”建设的工作举措。福州中院与华东政法大学、拓维印尼投资服务中心成立“印度尼西亚法律查明研究中心”,共同深化印度尼西亚法律查明研究及适用工作,并制定《印度尼西亚法律查明实施细则》。

同时,福州中院、马尾法院、福清法院干警走访调研企业,找准服务切入点。福清法院联合福清市总工会、福清市司法局、福清市人社局等部门共同打造福州新区元洪功能区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整合各部门职能,为园区企业、职工提供全方位服务。

此外,福州中院2023年成功化解一起涉元洪投资区供热争议,通过邀请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参与调解,推动案件最终和解撤诉。福州中院还召开司法服务和保障中印尼“两国双园”建设研讨会,征求对《实施意见》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福州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与“魂”,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强化能动履职的意识、全面系统的思维、严实深细的导向,凝心聚力,增智赋能,共同助力中印尼“两国双园”合作发展,为全力打造“一带一路”新旗舰项目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主办单位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中国贸促会、福建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福建省台港澳办、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贸促会、福州市人民政府

支持单位
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合会、海峡经济科技合作中心、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

协办单位
福建省发改委、福建省工信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国资委、福建省体育局、福建省供销社,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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